2023年门诊报销新规定是:将符合基本医保政策规定的治疗性药品、诊疗项目纳入门诊慢特病支付范围。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新规:
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职工医保新政:保停3个月视为退保,医保停交3个月以上的,视为自动退保。退休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可以补缴。
根据相关通知,异地就医主要针对4类人群,分别为: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即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此前,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等到治疗结束后,由本人或其代理人拿票据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以上内容参考:华律-2023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新政策有哪些
我国2022年医保报销出台了新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个内容是,医保目录发生了新变化,调整主要涉及癌症、丙肝、乙肝、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特大疾病;
第二个内容是,规范地方药品的权限发生了新变化。明确规范地方用药,地方不得自行定制医保目录或通过变通的方法增加医保目录药品,同时也不能调整医保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条 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一、调整待遇等待期
自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全市基本医保、生育保险和长护保险的待遇等待期,与国家、省相关规定保持一致。
(一)职工医保。
用人单位及参保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欠费未补缴或者欠费3个月以上已补缴的,从缴费之月起3个月后享受基本医保待遇;欠费3个月以内(含)且已补缴的,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二)城乡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内(9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待遇享受期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不含特殊困难人员)的,从缴费之月起3个月后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三)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待遇等待期保持不变,即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四)长护保险。
长护保险待遇等待期与基本医保保持一致,但基本医保住院医疗待遇与长护保险待遇不得同时享受。
(五)跨制度转移。
参保人员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保(不含当前年度),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之间切换参保关系时,其待遇等待期按以下规定执行。
1.中断缴费未超过3个月(含)的,从续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基本医保待遇。2.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从续保缴费之月起,3个月后享受基本医保待遇。3.其他医疗保障制度(复转军人、原享受公费医疗保险的、刑满释放人员等)终止后3个月(含)内参加基本医保的,从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相关待遇;3个月后参加基本医保的,从参保缴费之月起,3个月后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参保人员参加基本医保不足2年,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之间切换参保关系时,其待遇等待期按首次参加职工医保或者是否在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续保的相关规定执行。
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期间,不得办理跨制度转移医保关系。
(六)跨统筹区转移。
参保人员跨统筹区转移医保关系时,接续时间未超过3个月(含)的,从接续缴费次日起享受相关待遇;接续时间超过3个月,从接续缴费之月起,3个月后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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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累计医保缴费年限满23年;
2、2023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累计医保缴费年限满24年;
3、2024年及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累计医保缴费年限满25年。
但2022年11月30日前达龄退休的,退休后想要终身享受一档医保待遇的,同时一档医保需缴满15年。
新政策有什么变化呢?目前医保官网上还查不到官方变更的文件,笔者也电话咨询过社保局,确认自2022年12月1日起达龄退休的医保累计缴费年限依然如上所述,但变化的是:
1、之前一档医保要缴满15年退休后才能终身免费继续享受一档医保待遇的,12月1日起新退休的人员只要交满10年便可,一档的要求比之前缩短了整整5年,这可是深圳缴纳医保人员的福音啊。
2、同时,医保待遇核准后,如有想变更的,比如二档变更为一档,还可以在12个月内,申请变更一次,这都是以前没有的好福利!
3、除此之外,退休人员还可以选择按月缴纳或者一次性缴费,以前只能按月缴纳。
二、一档医保退休人员的缴费基数有所调整:
1、同样是从2022年12月1日起达龄退休的一档医保继续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变更为:按照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的6.2%按月缴费。
之前是个人基本养老金的11.7%,不同的养老金,缴费就不同,现在是统一了缴费基数。
网上查不到具体数据,有朋友电话咨询社保局,目前给出的上上年度月平均是8919元,数字是否确实,要等12月办理退休的朋友们医保扣费后才能验证。
2、退休后继续享受二档医保的人员,缴费标准是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8%缴纳,目前是12964*0.8%=103.7元,这项没有什么变化。
三、拓展活化一档医保账户的使用范围:
一档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年社平工资5%的,除了我们之前已知可以用于药店买药、绑定直系亲属二档、三档医保等使用外,还可以用于:
1、缴纳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需继续缴纳医保的费用;
2、可以给直系亲属购买非从业居民身份的医疗保险费,如退休的父母、配偶、孩子少儿医保和大学生医保的费用。
9月14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渣散塌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全省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工作目标和参保政策。结合我省实际,2023年度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50元/人。
据了解,2023年度,我省将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将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含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确保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等困难群众以及稳定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按照《通知》要求,2023年度我省的参保政策将在覆盖范围、补助标准、资助政策等6个方面做出调整:
一,参保对象范围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二,2022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610元/人,2023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结合我省实际,2023年度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50元/人。
四,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执行),对低保对象、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给予50%的资助。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扶持或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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